重慶晨報訊 (記者 雍黎)中秋節加班費該怎麼算?昨日,記者咨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瞭解到,如果主城市民3天都加班,最少可以拿402元。
 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今年中秋節(9月8日)當天為法定節假日,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,應按不低於日或小時基數的300%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,用人單位不得以換休和調休的名義拒付加班費。9月6日、7日為公休日,以上兩天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,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,不能安排補休的,用人單位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基數的200%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。
  在這三天上班的勞動者視為加班,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.75天折算,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。節假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÷21.75×300%;公休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÷21.75×200%。按照我市主城區最低工資標準1250元/月計算,如果中秋節3天都加班,最低可拿402元。  (原標題:中秋3天都加班最少可拿402元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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